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

[新聞]大學生愛聽MP3 一成二輕度聽障

0 留言
雖然是大學生得案例,不過小朋友也越來越多擁有MP3這類電子產品,正確使用才能避免!
--
大學生愛聽MP3,一成二輕度聽障
自由時報〔記者鍾麗華╱台北報導〕
年輕人平常走到哪都會聽MP3、戴耳機,假日還喜歡去KTV、聽演唱會,暴露在高噪音環境中。調查發現,一成二大學生出現輕度聽障,雖暫時不會出現溝通與聽力困擾,但長期下來聽力恐將惡化。
台灣師大衛生教育所教授董貞吟針對「青年學生娛樂性噪音暴露與其早期聽損關係」進行研究,共調查一七八七位大一新生,結果顯示,過去一年內有八成一學生參加高噪音活動,以KTV最多,其次為電動遊樂場、戶外演唱會、看球賽等,去一次KTV平均要唱三個半小時。
此外,九成一學生有使用耳機習慣,其中近七成每週用一到五次不等,十二%每天使用,每次戴耳機平均一.六個小時。
該研究並進行實驗,結果顯示,高暴露噪音組出現「常聽不見遠處房間叫喊聲」、「需要別人重複說」、「有耳鳴」、「常聽錯」、「電視機要開很大聲」等現象,聽力異常現象顯著高於對照組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有一成二的學生聽力閾值超過二十五分貝。台北榮總耳科主任蕭安穗解釋,正常聽力在二十五分貝內,超過這個範圍已屬輕度聽障,小部分會出現耳鳴,耳鳴如持續,應該就醫檢查。
董貞吟表示,聽力受損就無法挽回,一旦確認聽力異常時,通常情況都已經很嚴重。
蕭安穗提醒,聽音樂時,把耳機塞到耳朵裡,產生的音壓會傷害耳朵,最好每聽三十分鐘,就要休息。振興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陳光超說,九十分貝的環境,只能工作四小時,超過九十五分貝,只能工作兩小時。
搭車、走路時,在背景嘈雜環境下,聽MP3音量會不自覺調很大聲,但時間宜縮短,同時避免在極端音量的環境中待太久,才能保護聽力。